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9-11-26浏览次数:

    

一、图书馆读者入馆须知

        

  1、读者凭本人借书证(校园卡)进入图书馆。保持馆内安静,禁止在馆内大声喧哗,高声交谈讨论或制造其它噪音。手机应设为震动或关闭。

2、注意个人仪表和行为举止,禁止仅穿背心、短裤、拖鞋入馆。馆内禁止打闹及其它不文明行为。

3、保持馆内清洁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4、维护馆内秩序,不得用物品抢占阅览座位,不得随意挪动阅览桌椅,支持工作人员维护图书馆秩序。

5、爱护图书馆的设施和设备,严禁随意涂抹刻画和破坏设备。未经许可,禁止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

6、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用火,严禁携带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进馆。

7、自觉遵守各阅览室、借书处的规章制度,支持工作人员照章办事。

8、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工作人员有权进行制止和批评,情节严重者由学校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二、借阅须知

 

1、图书馆借书证(校园卡)管理规则

1)新生入校后须办理借书证(校园卡)方可利用图书馆资源。新生入校后在校园卡管理部门办理校园卡并由图书馆办理相关手续。教职工所持借书证(校园卡)须经学校人事处认证身份并由图书馆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利用图书馆资源。  

2)借书证(校园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由持证人负责;属私拿他人借书证或使用他人遗失借书证者,按偷书处罚;若属相互违章借用证件者,双方均处罚停止借书一个月。 

3)借书证(校园卡)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及时到我馆流通部门借(还)书处填写挂失单报失,并核对所借图书,报失前被冒借的图书,仍由持证人赔偿。借书证(校园卡)补办完毕并办理有关手续后启用新证。  

4)学生毕业时,应及时还清所借书刊,以班为单位到图书馆办理离校手续。因未清还图书,不能集体办理离校手续的学生,须本人清还所借图书之后,方能办理离校手续。

5)教职工调离我校时,必须清还所借书刊,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2、图书馆图书借阅规则

     1)图书馆一律凭学校借书证(校园卡)借阅,借书证(校园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或委托他人代借,违反规定者按图书馆有关规定执行。

2)借书证(校园卡)航海路校区、新校区图书馆通用。教职工每人允借图书10册。其中文学类书籍3册,借阅期限60天,其它类别图书10册,借阅期限180天,学生每人允借图书6册,其中文学书3册,借期30天;其它类图书6册,借期30天。超期者按图书馆有关规定执行。

3)读者办理借阅手续时,注意认真检查图书有无涂污、破损,缺页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由工作人员作加注后再办理借书手续。

4)爱护图书,不得在图书上折页,勾画,圈点,剪裁,如有损坏、遗失等情况,按照图书馆有关规定赔偿。

  (5)图书馆对读者开架借阅,读者可在书库、阅览室取阅图书、期刊,未办理借书手续,不得将图书携出室外,否则视为偷窃。

            

3、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管理规则

  (1)读者进入图书馆电子阅览室上网或阅览电子读物,须持借书证(校园卡),使用工作人员指定的机器,不允许私自调换机位。

  (2)不得私自随意卸载已安装好的软件,以保持机器内软件系统的完整。

  (3)请爱护计算机及有关设备,上机过程中不得擅自拆卸硬件设备,如发现机器有故障,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如发现人为损坏设备,按本馆规定赔偿或处罚。

  (4)要保持良好的学习阅览秩序,不得喧闹和干扰他人学习,如有问题可向管理人员请教。离开机房时,应按程序关闭自己使用的机器。

      

4、图书馆报刊阅览室管理规则

    1)读者须持本人借书证(校园卡)入室阅览,各种报刊工具书仅供室内阅览,一律不准携出室外。

  (2)阅览后的报刊请放回原位,不准乱放。保持室内安静,不许大声说话、喧哗、嬉闹或干扰他人阅读。

  (3)爱护报刊和设备,不得破坏报刊(涂污、撕剪等),违者按本馆规定处罚,情节严重者上报学院严肃处理。

  (4)读者的书包及其它个人物品,请存入存包处,入室严禁携带任何食品。

5)读者需要复印报刊资料,应由工作人员办理相关手续,方可携出复印。

 

5、图书馆自修室管理规则

    1)读者须持本人借书证(校园卡)进入自修室,并应遵守开放时间,闭馆前自觉离馆。

  (2)爱护公物,人人有责。不能在桌椅、墙壁、玻璃等处乱写乱画,不得擅自挪动室内桌椅,离开时自觉将桌椅摆放整齐。不得带食物进入自修室。

3)图书馆自修室属于公共场所,图书馆不负责看护或保管学生的个人物品,手机、笔记本电脑、手表等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人走位空。每天晚上闭馆前务必将物品带走,如有遗失,图书馆尽可能帮助寻找,但不对遗失的个人物品负责。

4)禁止任何占座行为。凡被占的座位,任何读者均有权使用,使用者可将占座物品移开,或交给工作人员集中放至规定的地方,待占座者自行领取(占座者占座物品丢失责任自负),以保证自习室座位的充分利用。

 

 

  三、 图书损坏遗失赔偿、超期处理规定

 

   

    1、读者借阅我馆书刊资料,办理手续时,须当面检查原书,发现污损、缺页等现象要及时声明,否则在还书时发现问题由借阅者负责赔偿。

2、 纸质图书、纸质期刊封面、封底被污损,不影响正文的,校园卡借阅资格停借1个月。

3、纸质图书、纸质期刊正文及书名页被污损;纸质图书、纸质期刊丢失的应赔偿同版本的书刊。不能赔偿同版本的书刊的,赔偿图书馆备选数目中的指定图书。

4、对有意破坏纸质图书、纸质期刊(如裁切、撕裂等)者,除按书刊丢失赔偿外,必须由违纪者写出书面检查,校园卡借阅资格停借6个月。特别严重者上报学院给予纪律处分。

5、对偷盗图书者,校园卡借阅资格停借一年。上报学院给予纪律处分。

    6、读者借阅图书超期未还,当超期一册以上含一册未还者,自超期的第1天起暂停其借阅权限,还书后恢复其借阅权限。

 

 

 四、 图书馆开架书库借阅须知

      

  1、读者须持本人借阅证方可进入开架书库借阅。

  2、读者入库严禁携带任何食品,书包及其它个人物品,请存入存包处。

  3、读者在书架前取下图书短时浏览时,请使用代书牌并将其插入该书所在位置,阅毕取回代书牌,将书放回原位置。也可将图书放在小书架或小书车上,由工作人员上架,务必不要随意插书回架,以免乱架。

  4、请读者自觉爱护图书,如有损坏,照章赔偿,故意损坏防盗设施或私自携书出库者,以盗窃论处,处以罚款并上报学院给予处分。

  5、库内严禁嬉笑打闹,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等行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以罚款或注销借书证。

 

 

五、图书馆安全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须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盗、防虫、防水、防破坏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实行岗位安全责任制,各岗位人员对分管工作的安全负责。

  2、每月和重要节假日前要进行全馆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妥善解决。

  3、在书库、阅览室、自修室等适当位置张贴警示语,严禁烟火,严禁任何人在馆内吸烟,不允许在馆舍附近燃烧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在书库、阅览室、自修室等适当位置安放灭火器,全体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灭火器使用方法。

  5、时刻注意电源、电路及门窗玻璃是否完好,发现火灾隐患及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上报,妥善解决 。

  6、电子阅览室计算机、图书管理系统工作机及图书防盗仪等设备应严格按照操作程序使用、保管,防止人为损坏和破坏。

  7、严禁外来人员随意入馆。工作人员上班离房时须落锁,下班时关好门窗,锁好库房,必要时关闭电闸,切断电源。